各二级学院:根据渝就发[2018]44号文的有关精神,自2019年1月1日起,启动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在校毕业生求职补贴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 申请对象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、残疾毕业生、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、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、特困人员毕业生二、 办理所需证明材料(一)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1、市内户籍:(1)学生本人享受低保,提供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;(2)学生本人未享受低保,属于低保家庭,需在系统中填写法定抚养人信息,并提交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与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2、市外户籍:提供附件3低保证明材料(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加盖鲜章)、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(二)残疾毕业生二代残疾证复印件,无残疾证的可提供残疾证明、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(三)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(任意一年)及复印件、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合同遗失的可向学校资助中心申请提供加盖资助中心与学校公章的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”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。(四)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贫困证明材料(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、扶贫部门加盖鲜章)、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、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(五)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市内户籍: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、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市外户籍: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,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(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加盖鲜章)、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(六)特困人员毕业生市内户籍:提供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市外户籍: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(学校核对原件,提供复印件)、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19届毕业生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。备注:上述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同一户口的提供户口薄复印件(户主与申请人两页),不在同一户口的由公安机关开具户籍关系证明。三、 办理流程(一) 在线申请学生于2019年1月1日—3月5日之间,登陆“重庆就业网” (http://cqjy.cqhrss.gov.cn)在求职补贴申请系统填报《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》,确认各项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。注意:先注册后登录,账号及密码妥善保管。(二)材料报送填写《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求职补贴审核表》(附件3),同时附上从系统打印《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》(本人签字,一式三份)以及相应类别办理所需材料。(三) 二级学院初审(四)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学生网上填报信息与证明材料审核并在2019年3月12日之前公示完毕。(五) 市级部门审核、拨款。(六) 学校发放补贴。四、补贴标准 800元/人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